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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企业非调整事项的处理原则与方法

来源:河池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2019/2/11 11:11:50

  河池会计培训班小编分享物业管理企业非调整事项的处理原则与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非调整事项,不需要对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会计报表进行调整,但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事项的内容以及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如无法做出估计,应当说明无法估计的理由。以下是非调整事项的例子:

  (1)发行股票和债券;

  (2)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3)对外巨额举债;

  (4)对外巨额投资;

  (5)发生巨额亏损;

  (6)自然灾害导致资产发生重大损失;

  (7)外汇汇率或税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8)发生重大企业合并或处置子公司;

  (9)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10)对外签订重大抵押合同;

  (11)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或承诺事项;

  (12)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由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所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中分配的股利(或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下同),应按如下方式予以处理:

  (1)现金股利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中单独列示;

  (2)股票股利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单独披露。

  企业应就非调整事项,披露其性质、内容,以及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如无法作出估计,应说明理由。

  以上是我们小编分享物业管理企业非调整事项的处理原则与方法,想了解更多会计相关资讯尽在河池会计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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